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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嘴韩乔生点评“广场舞大妈抢篮球场”,网友炸了…

2017-06-02 三个小编 观察者网

文/观察者网 宇智波姜住、邱荔、朱新伟

广场舞 vs 篮球少年。

5月31日,一群年轻人在河南王城公园篮球场打球。打到一半,突然出现了一伙大爷大妈,来到球场二话不说,打开设备就开始跳广场舞了。

好好的一个篮球场,怎么就变成了广场舞场地了呢?小伙子们自然是不肯答应的。

双方一阵口角,最终,广场舞大爷动手了。

广场舞 vs 篮球少年。

最终以广场舞大爷击倒对手获胜。

昨天警方的通报,从侧面证明挨打的篮球少年并没有还手

后来又有一段视频,曝光了大爷动手前,双方争吵的内容。我们可以从视频中清晰地听到,想在篮球场打篮球的小伙子表示了退让(视频第1:00处):

“我们打半场,你们一个半场,一人一半,行不行?”

大爷大妈们没有理会。

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n0509jswnwx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
网友们大多站在篮球少年们一边。

今天凌晨,知名主持人@大嘴韩乔生(央视体育解说员韩乔生)又往火里添了一把柴。

韩乔生在微博写道:

抢篮球场这件事,应遵循如下原则。第一这是公共场地,任何人均可使用。第二,公共场地遵循利用率为上原则,就是人数多的活动有优先使用权,第三,中华民族向来有尊老爱幼的美德,希望发扬。

人多优先使用、尊老爱幼是美德,言下之意,韩乔生是力挺广场舞大妈了……

然而,网友们似乎并不想跟着韩老师站队。热评里怒气冲天:

为什么要遵循使用率为上,篮球场不应该遵循功能原则么?

都按使用率来说,怎么不去马路跳,怎么不去公厕跳?

篮球场本来就是用来打篮球的,跟广场舞比人数,不符合逻辑:


有律师指出了最关键的一点,根据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》:公共体育设施,一般不得用于非体育活动。

不过,也有少数网友(看点赞数)支持韩乔生,认为这是当前“粥多僧少”的现实办法。

不过,就在网友们争论不休的时候,最初爆料球场被广场舞大妈抢占的篮球少年又更新了最新情况:“现在跳广场舞的更多了。我们输了……”

今天下午,本地媒体《大河报》公布新视频,果然是篮球输了。。。

一开始,小伙子们勉强打着篮球。

逐渐,广场舞大军开始扩张。。。

占领整个球场。。。

最终,小伙子只能持球兴叹。。。占了理又如何?

篮球场打篮球,广场跳广场舞——这道理,真的很难理解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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